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
QQ登录

只需一步,快速开始

查看: 205|回复: 0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创新是找死,平庸是等死,那活下去正确姿势是什么?

[复制链接]

2487

主题

2487

帖子

7391

积分

论坛元老

Rank: 8Rank: 8

积分
7391
跳转到指定楼层
楼主
发表于 2018-2-14 17:38:28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 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只有不停地奔跑,才能保持在原地?话是这么说,但是……

为什么说平庸是个体的天性,进化是整个物种的要求?你想做生前成名的“毕加索”,还是死后流芳的“梵高”?1.土豆生病,为什么导致一百万人死亡?1850年的爱尔兰,一场全国性的大饥荒已经持续了5年,一百余万人死亡,占总人口的四分之一。而这场饥荒的原因,竟然是……土豆生病了。这真是一个奇怪的原因,死了张屠夫,大家还真就吃不上猪肉了?原因很简单,饥荒发生之前,大部分普通爱尔兰人都是以土豆为生,因为价格便宜嘛。原因又没那么简单,之所以全国的土豆都在短时间内被全部传染,那是因为都是同一个人工栽培出来的品种。物种和物种之间,是有竞争的,因为产量高,所以大家都一窝蜂地种它。看上去竞争力很强,可一旦遇到生物灾害,反而变成了最弱的。而且,正因为它之前太成功了,连一个替带的品种都没能保存下来,所以这场饥荒,才会在没有天灾的情况下,持续了5年。同样的事情发生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的美国,同样是人工培育的美国大豆,同样是一场病毒,同样是全军覆没,幸好,他们在中国找到了野生大豆做为种子资源,回去重新培育,这才有了后来横扫全球的美国大豆产业。所以人类开始反思,开始提出了刻意保持“物种多样性”的理念:生物学家会收集各种人们不再种植农作物品种,虽然它产量很低,但总有一些未被发现的基因,说不定可以抵抗未来某种不知名的病毒。环境的变化很快,保留那些看起来没有什么用的东西,说不定是为我们未来的子孙留一条活路。为什么我今天要讲一个生物学的概念呢?因为这其中有一个值得我们思考的观点:一个物种的消亡,往往不是失败太多,而是尝试太少。

2.抗生素为什么永远无法战胜细菌?《爱丽丝镜中漫游记》里有一个国际象棋中的角色,叫“红后”(不是《爱丽丝漫游奇境》里的红桃皇后),她说过一句很奇怪的话:“在这个国度中,必须不停地奔跑,才能保持在原地。”这句话后来被借用到生物进化领域,变成了“红后理论”:所有物种都必须不停地进化,才能勉强不被淘汰。最经典的例子就是细菌。人类发明了抗生素技术后,以为很快就能把细菌从地球上消灭光。但实际上80多年过去,真正一种种被淘汰的,反而是抗生素自己。因为药是死的,细菌是活的,基因一刻不停地在发生着各种突变,虽然突变都是漫无的,绝大部分是自寻死路,但总有那么一些细菌偶然变异出耐药性。此时,抗生素的打击让其他的“兄弟”阵亡了,反而让新一代耐药性细菌获得生存空间,这就完成了一次“物种进化”。不过,这个例子也告诉我们一件事,进化是没有方向的,无论是“进化”,还是“退化”,或者是“乱化”,只要是“变化”,就是evolution。所以严复把evolution翻译成“天演论”,而不是“进化论”。如果你以为我接下要跟大家打鸡血,告诉大家要每天早上对着镜子说“你要改变”,那你就大错特错了,事情远没有那么简单。3.为什么平庸是人的天性?把进化论用在个人励志上,犯了一个“偷换概念”的逻辑谬误,因为个体不等于物种,物种必须进化,不代表进化也是个体的最优生存策略。二千年前,一个聪明的古人看穿了这一点,留下一本“反进化”的书,那就是《庄子》,他在书中感叹:“人生天地之间,若白驹过隙,忽然而已。”进化是整个物种要操心的事,你说环境会变,我们也要变,是明天吗?是明年吗?瓦特?几百年,上千年?关我屁事啊!我死之后,管他洪水滔天。庄子又说:“巧者劳而智者忧,无能者,无所求,饱食而遨游。”事实就是如此,改变是一件危险的事,个体的进化,99%就是找死;基因突变,99.99%是怪胎;创新者的生存机率,远远小于保持不变者。

“生命”这个词听上去很高贵,好像其中有什么重大意义,其实对于绝大部分个体而言,它们就是生存本能,就是“多活一天赚一天”的意义。所以保持不变,保持那点可怜的优(平)势(庸),才是常见的生存之道。现代社会还有一个无所不包的社会保障系统,不但保障平庸的人活得下去,还能活得舒服,活得有尊严,就像张楚的一首歌里唱的:“上苍保佑吃完了饭的人民,……只要能够活下去,正确地浪费剩下的时间。”个体和物种就成了一对矛盾:平庸是个体的天性,变化就是找死;进化是整个物种的要求,平庸就是等死。既不想找死,又不能等死,那就一定要出现抵抗这种天性的“舍生取义”的人。4.为什么“毕加索”生前成名,“梵高”死后流芳?去年有一篇充满了朋友圈爆文即视感的文章,叫《为什么毕加索是富死的,而梵高是穷死的》,大意是说,毕加索会营销炒作,而梵高只会画画。这当然是一篇胡说八道的文章,把别人的成功简单总结成“会营销”,是洗脑文常用的伎俩。不过,同样是现代艺术的开创者,为什么毕加索能成为第一个生前就把作品送进卢浮宫的人,而梵高只能死后享受盛名,这确实值得研究。最简单的原因,毕加索活得够长,92岁,画得够多,作品总计近37000件。如果梵高也能活这么长,也能画这么多画,他应该有更多的可能性。你看,能活下去,是生命的头等大事;能活下去,才谈得上“改变物种”。而想要活下去,你就要耐得住寂寞,你就要保持平庸与创新的平衡。梵高几乎是在一夜之间,完成了风格的蜕变,可惜此时上苍留给他的时间只有最后两年了,人们完全来不及理解这种鲜艳的色彩和凌乱粗粝的风格。而毕加索呢,虽然他的风格也在不停地改变,但每次都是刚好在人们理解的边缘,所以他的画很早就能卖出去(绝不是因为他会营销)。而且,在每次变化之前,他总能将一种风格的可能性发挥到极致。从“立体主义”开始,他更是引领着整个艺术界的最新潮流。他不再是一个艺术家,而是一个社会的思想者,一个时代的偶像,带来一种象征未来的思维。梵高就像是一个生命个体,在环境变化之前,他的基因就开始突变了,最后成为一个怪胎,在孤独中死去。毕加索就像是一个物种,有着自己一以贯之的风格,大部分时候保持稳定,但又保持了突变的能力,每次在人们厌倦了某种风格之前,他总能像魔术师一样,变出新花样,让你眼前一亮。梵高和毕加索,本质是一样的,都是人类这个物种进化过程中的“使命承担者”,但我们能不能只做“毕加索”,不做“梵高”呢?5.你不光是一个个体,也可以是一个“物种”前面把毕加索比喻成一个物种,这个看似荒唐的比喻,还是挺值得我们细想想的。首先要搞清楚一个问题:“我”是永远不变的吗?昨天的我、今天的我、明天的我,是一个人吗?

人是由细胞构成的,细胞的寿命很短,除了神经细胞之外,都在120-200天之间。事实上,大约每6-7年,你的细胞就要全部更换一次,你就是一个全新的人。不变只是我们的幻觉,可以说,每天早上醒来,你都是一个拥有“旧记忆”的“新我”。所以,你完全可以把“自己的一辈子”看作成“一个物种”,把自己的每一天看成“一个个体”,大部分的时间,我们都需要保持稳定、保持平庸,在日常生活中积蓄生命的能量。但我们一定要保证人生中一定比例的时间内,拥有创新突变的能力,尝试各种自我改变。虽然这些改变,大多数是徒劳、甚至有害的,但这是作为“一个物种”的你,必须付出的代价?人的一生中有无数个生日,一个是自己诞生的日子,剩下的,都是尝试着改变自己的日子。作者人神共奋的李刚来源人神共奋本文为作者授权鸟哥笔记发布,转载请联系作者并注明来源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 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分享到: 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
收藏收藏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用户反馈
客户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