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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消BBS行政审批能带来互联网利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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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8-2-18 04:50:09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 在开始本文之前,我真诚的说一句:“感谢国家,感谢政府,感谢党”。
  7月9日晚,我被大雨淋了一路,回家的时候成了落汤鸡,但在看到一条政府网的新闻时,所有的不快都一扫而光:
  “中国政府网9日报道,经严格审核论证,中国国务院近日决定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184项。其中,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113项,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71项。”
  先普及下知识:行政审批是做什么的?
  先说行政许可法:
  中国最近几年各项法律开始完备,《行政许可法》的出台更让政府机关依法行政有法可依,这部法律要求,政府机关行使权利时的时候,有法可依,否则需要举行听证会。 但这部法律留了个小尾巴,行政许可法有个补充:
  《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》,里面列了500条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。这意味着,保留的这500项是不需要开听证会的。这也相当于给依法行政留了一个小小的后门。
  最近两年发生的很多事儿,都跟这个后门有关。譬如,版署为什么抓着网络游戏的管理权不放,这500条里有规定,版署有前置审批前;为什么文化部去争?因为网络游戏业师文化产品,文化部也有审批权。所以,这才有了去年的神仙大战和《网瘾战争》。
  我不是学法律的,我也弄不明白为什么留下这500个项目,或许是为了过度吧!
  再说上面的新闻,“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113项,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71项。”什么意思呢?113项需要找主管部门审批才能做事儿,现在不需要了!71项需要部级机关批准的项目,现在下放到省里!
  这意味着什么?这是进步!这是人制走向法制的进步!
  互联网的利好
  有几条是和互联网以及娱乐相关的,我列在下面:
  取消行政审批的:
  7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专项审批(备案) 原设定依据: 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(国务院令第292号)
  52 国产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审查 原设定根据:《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412号)
  下放行政审批的有:
  37 文化部 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 《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412号)下放到 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
  作为互联网从业者,取消“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专项审批(备案)”无疑是降低了进入门槛。尽管,我们无法知晓未来会用什么方式替代备案,“取消审批”无疑是互联网行业的一个好消息。
  文化部将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权下放到省级主管部门,在我理解,主要是针对网吧。这次权利下放,意味着网吧审批的门槛降低,尤其是直辖市和省会的网吧审批。不过,在笔者印象里,5年前,似乎就是省级文化部审批。
  不管怎么说,这些都是进步,是互联网利好。我真心希望500条保留项目更多被取消或者下放,真心希望我们真正成为彻底的法治国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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